医疗救助用品


医疗救助用品的携带

出示医疗证明之后,可以免费运输医疗救助用品。

出示医疗证明(医生证明)之后,可以免费运输医疗救助用品(呼吸机、吸入器、助行器等)。同时根据医嘱(处方),可以免费携带药品。免费的医疗救助用品仅允许包含医疗设备或医生开具处方的药品,否则将以普通行李规定为准。

每位乘客限带一件医疗救助用品。
交付托运的行李,重量不得超过 23 kg。
医疗救助用品将不计入免费行李。

出于安全原因,所有医疗救助设备均需要在相应航空公司处进行申报。
务必(强制)采用书面形式(利用邮件、传真或电子邮件)申报医疗救助用品,持有相关重残证明的乘客例外。

在上述条件下,可以免费运输如下医疗特殊行李:
•       呼吸机、哮喘仪、吸入器
•       持续正压呼吸机 (CPAP)
•       导(液)管
•       包扎材料
•       助行器(拐杖、助行车)
•       轮椅及其配件(根据当前最新规定)
•       卫生产品(尿不湿)、造口用品
•       坐浴和坐便器、轮椅坡道
•       义肢
•       医生使用的的急救箱
•       透析机、除颤仪、淋巴瘤治疗仪、电流刺激理疗仪
•       吸引器、冲洗器
•       药品和注射器

携带自用轮椅旅行 - 重要提示

携带自用轮椅旅行 - 重要提示

请在出行前向航空公司报备您的轮椅,并提供轮椅的尺寸(高度、宽度和重量)。

重要提示:如果您使用电池驱动的轮椅,请了解所使用的电池类型,并在预订航班时提前告知航空公司。

凝胶电池和干电池可以留在轮椅上,无需特别的运输准备。然而,您需要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对电池进行固定、断开并绝缘电池端。

对于使用湿电池的轮椅,出于安全考虑,存在特殊的包装要求。请向您的航空公司咨询具体细节。